須修畢或當學期選修「研究指導I」達2/3學期,並至遲於提出學位考試前一學期依所上規定之時間提出論文大綱口試申請。
研究生提交論文大綱申請時,應完成論文前三章(包含緒論、文獻探討及研究方法等),並對後續研究重點提出說明。
論文大綱發表依下列時程辦理:
- 論文大綱發表每學期舉行二次。研究生須於 每學期 第1週、第13週 ,繳交紙本申請表、並 email 論綱電子檔一份至所辦,未如期繳交者,不予受理。
- 研究生提出申請後,須親自聯繫並繳交論綱紙本予各評審委員。
- 原則上於該學期 第4週、第16週 舉行論綱發表會。